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问题,提高学报编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,提高学报办刊水平和刊物整体质量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 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标准和条例为准则,检查学报贯彻执行办刊宗旨情况,以及学报的政治质量、学术质量、编辑加工质量、排版质量和出版印刷质量。
第三条 审读内容
3.1学报是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基本路线,是否贯彻并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是否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工作的有关规定;
3.2是否坚持学报的办刊宗旨、编辑规定和报道范围;
3.3是否存在政治性或科学性错误,是否存在侵犯著作权现象,能否反映学校及全国各大油田和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及研究动态;
3.4是否执行国家有关保密、版权、专利等规定,是否存在失密或泄密现象;
3.5是否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、行业标准和规范、法定计量标准和学报编排规范;
3.6是否规范使用语言、文字,编辑加工是否满足差错率要求;
3.7期刊总体设计、排版、校对、印刷质量是否良好,是否能够按期出版;
3.8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。
第四条 审读工作由政治素质好、热爱学报工作、熟悉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、了解石油石化领域的发展动态、理论功底扎实、专业水平较高的编委和资深编辑担任。
第五条 审读人员定期或随机审读学报,负责对每期学报政治质量、学术质量、编辑加工质量、排版质量和出版印刷质量、重要栏目或重点论文进行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审读,并写出审读意见报告。